公共管理硕士(MPA)-湖北大学
1.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
3.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全国联考。
第二阶段,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由我校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
(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领域(共22个)
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化学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制药工程、工业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见附件1“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
2、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项目管理领域的考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为理工科类,且必须具有相应行业工程、管理经历。
报考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的报考条件为:
2014年7月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4年7月11日至14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准备下列材料,到学校先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3、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前做好认证事宜)。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1、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10月16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我校暂不接收小语种考生的报考)。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符合我校划定的“GCT”成绩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分别为100分。专业笔试科目及相关注意事项请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六、录取原则
1、2014年我校总录取限额2090人,其中项目管理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计划单列,录取规模学校根据国际软件学院培养能力自定。
2、通过第二阶段考试,我校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3、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它领域(含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10%。
4、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报考我校其他各类别考生的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七、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外地学员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2、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所在单位承担。
3、学费(含论文答辩费)见《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
4、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长不超过5年)。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九、咨询和联系方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邮编: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2332 网址:http://www.gs.***.cn http://www.gs.***.cn/
附件:一、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
二、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
附件一: 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目录
招生院系代码及名称工程领域代码工程领域名称咨询电话联系人备注104信息管理学院项目管理软件工程徐 晴姜刈非 105经济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物流工程68752627江钟信 116教育科学学院085211计算机技术68772024朱福海与我校测绘遥感重点实验室联合培养少量本科为理工科背景“教育技术”方向工程硕士117社会学系085211计算机技术68753859陈倩与我校计算机学院联合培养少量”社会调查技术”方向工程硕士202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材料工程68752979胡浩 203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085216化学工程68752469吴淑娟 205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环境工程测绘工程68778445刘 潇 206水利水电学院085214水利工程68772339韩春玲 207电气工程学院085207电气工程68776981钱 红 208动力与机械学院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68772271汪毅能 209城市设计学院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68772085管丽娟 210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68772229王秋英 211计算机学院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68775091杨希斌 212电子信息学院 仪器仪表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68778464魏 克 213遥感信息工程学院085215测绘工程68778564伍大洲 214测绘学院085215测绘工程68778815张群英 216国际软件学院9401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邵爱云卢冰 217印刷与包装系085221轻工技术与工程68778435杨嘉群 医学部 301基础医学院085230生物医学工程医学部:68759621余言松68759310周兰芳 302第一临床学院88041911-88455林 青周清泉 305公共卫生学院68758591张英 306药学院生物工程制药工程68759996谈 弋 316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085236工业工程68756646朱 悦与我校动机学院联合培养少量本科为理工科背景质检系统内“质量工程”方向工程硕士619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测绘工程计算机技术宋莉明
附件二: 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
工程领域学费标准(万元/人)工程领域学费标准(万元/人)项目管理3.5-4.8建筑与土木工程3-4软件工程3仪器仪表工程3物流工程4-4.8测绘工程3计算机技术3生物工程3集成电路工程3-4电气工程3-3.5电子与通信工程3-3.8制药工程3材料工程3生物医学工程3-3.5化学工程4水利工程3机械工程3环境工程3工业工程3动力工程3控制工程3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4(学制2年)轻工技术与工程3
上述费用终按湖北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收费许可证号:鄂价费证号2012-69-01
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4年7月11日至14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国务院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将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前做好认证事宜)。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10月16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一)初试(入场前将通过身份证鉴别仪再次核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1、初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
2、考试科目:外国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全国联考。
3、考试大纲: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综合:《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二)复试
只有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含政治理论和综合测试,重在考核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详情请于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录取原则
1、2014年我校法律硕士招生计划100人。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成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2、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3、报考我校考生的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4、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校内以每学期集中授课为主,外地学员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3、学费(含论文答辩费)3.9-4.8万元/人。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邮编:430072电话(传真):(027)68752332 网址:
武汉大学法学院 电话:,(027)68753628 联系人:刘老师
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4年7月11日至14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国务院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将进行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前做好认证事宜)。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10月16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一)初试(入场前将通过身份证鉴别仪再次核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1、初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
2、初试科目:外国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3、考试大纲: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二)复试
只有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含政治理论和综合测试,重在考核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详情请于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录取原则
1、2014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招生限额为100人。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成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2、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3、报考我校考生的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4、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采用周末班、集中班等多样的授课方式,外地学员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3、学习费用(含论文答辩费)3.5―4.8万元/人。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邮编:430072电话(传真):(027)68752332, 网址:http://www.gs.whu http://www.gs.whu/.***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电话:(027)68754460
http://www.pspm.***.cn/mpa
武汉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2014年6月20日至7月10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4年7月11日至14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达到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国务院学位办对拟录取考生报考资格将进行随机抽查。审查材料包括: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前做好认证事宜)。
四、考试方式及科目(10月16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一)初试(入场前将通过身份证鉴别仪再次核验考生有效身份证件)
1、初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
2、考试科目:英语、综合知识,全国联考。
3、考试大纲: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综合知识:《2014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
(二)复试
只有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复试。复试含政治理论和综合测试,重在考核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详情请于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五、录取原则
1、2014年我校会计硕士招生计划75人,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成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考生的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外地学员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
3、学习费用(含论文答辩费)7-8万元/人。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公共管理-中国地质大学
4
120405
公共管理硕士-华中科技大学
联考总分综合知识外语公共管理基础
公共管理硕士(MPA)-华中科技大学
1.报考条件
在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外国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2门实行全国联考,政治理论待划定联考分数线后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招生领域、限额及招生院(系)
院系码招生院(系)专业代码专业学位类别招生限额407公共管理学院125200公共管理硕士50
报考专业:125200公共管理。-武汉大学
“备用信息1”须注明:武汉班、广西班、上海班、深圳班、惠州班、苏州班之一。
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n)。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提前面试:
提前面试仅限于苏州班。
(一)招生计划:拟招20人,根据报考情况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二)相关要求
1、苏州班考生全部按照提前面试选拔方式进行招生;
2、报考苏州班考生全部知晓面试细则及录取规则,愿意参加提前面试试点,并承诺对根据此规则形成的录取结果无异议。具体要求及流程安排见后续《苏州研
究院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提前面试通知》。
3、将按提前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招生指标以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获“合格证”考生的名单。
八、初试及复试
(一)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地点:武汉大学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n/)相关通知。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设置二个单元考试科目,即英语二(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复试
1.复试时间:2016年3月-4月
具体安排见MPA中心网站(http://www.pspa.***.cn/mpa/)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http://www.pspa.***.cn/mpa/)通知为准。复试科目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调剂
调剂复试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苏州班提前面试获得“合格证”,参加全国联考并达到国家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的考生,按照提前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若拟录取的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将按实际人数拟录取。
(三)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即委托培养)。
正式录取前需政审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单位、学校、个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MPA中心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函。
十二、收费标准
深圳班、惠州班、苏州班:6.8万元/人;上海班:6万/人;武汉班、广西班:5.5万/人。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三、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华中师范大学
计算机类: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文科学生可选择报考文学类、经济类、管理类中的一类;
理科学生可选择报考数学类、经济类、计算机类中的一类。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
三、报名流程
2016年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采取考生申请与就读中学审核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6年4月5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
各中学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推荐学生,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办法、程序及名单,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每所中学推荐学生不得超过5名。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负责,在单独招生资格审查、考试以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试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6年5月30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和我校招生网(http://******.cn)公示,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
学校在2016年6月16日组织考生考试,考试以远程视频面试为主。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而定,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
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
五、入围及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参照各学科报考情况,分类排队、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入选名单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1.5倍。学校将于6月20日确定终入围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凡入围考生,如在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填报指定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将予以录取。
六、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219分;旅游服务一类394分;-武汉科技职业学院
旅游服务二类415分; 轻纺食品类367分;
医药卫生一类297分; 医药卫生三类364分;
材料类301分。
三、艺术体育类各批次文化录取控制线另行划定后再向社会公布。
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管理:160元;-湖北大学
推荐免试考生:100元;
2.文具费10元/人。推免生不交文具费。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证件进行确认,不得由他人代办。网上重复报名的考生应选择信息准确的报名号进行照相确认。
2.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阶段再次进行全面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初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6日。《准考证》由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4.现场确认结束后(预计11月26日左右),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n/)下载前一年度自命题试题。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招生信息,有关通知将在第一时间上网公布。电话(传真):027-88663060。
5.来校乘车线路:武汉市内乘坐554路、573路、811路、802路、215路、543路、777路公共汽车,到湖北大学站下。
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2日
((1)公共管理专业:①行政管理:政治学原理-武汉科技大学
②社会保障:政经经济学教程
(2)马克思主义法学专业: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复试科目的参考书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综合素质面试
(1)考生随机抽题,在指定区域候考准备,准备时间3分钟。
(2)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对自己抽到的面试问题进行回答。
(3)复试专家结合专业方向提问,考生做出回答。
(学制2年,公共管理硕士3年)-武汉音乐学院
学位类别所在学院专业代码专业联系方式教育硕士031人文学院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971-6149102王老师教育硕士031人文学院045109学科教学(历史)教育硕士032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045110学科教学(地理)0971-6315284杨老师教育硕士035教育学院045101教育管理0971-6309572马老师体育硕士036体育学院045112学科教学(体育)0971-6318646巩老师教育硕士037外语系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971-6305537者老师教育硕士038数学系045104学科教学(数学)0971-6307622邱老师教育硕士039物理系045105学科教学(物理)0971-6306211县老师教育硕士040化学系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971-6307635胡老师教育硕士044马克思主义学院045102学科教学(思政)0971-6306379陈老师社会工作硕士034法社与社会学学院035200社会工作0971-6317949王老师公共管理硕士043经济管理学院125200公共管理0971-6360629赵老师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制3年)
学位类别所在学院专业代码专业联系方式教育硕士031人文学院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971-6149102 王老师教育硕士031人文学院045109学科教学(历史)教育硕士032生命与地理科学学院045110学科教学(地理)0971-6315284杨老师教育硕士035教育学院045101教育管理0971-6309572马老师体育硕士036体育学院045112学科教学(体育)0971-6318646巩老师教育硕士037外语系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971-6305537者老师教育硕士038数学系045104学科教学(数学)0971-6307622邱老师教育硕士039物理系045105学科教学(物理)0971-6306211县老师教育硕士040化学系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971-6307635胡老师教育硕士044马克思主义学院045102学科教学(思政)0971-6306379陈老师工程硕士033计算机学院085212软件工程0971-6306211柳老师社会工作硕士034法社与社会学学院035200社会工作0971-6317949王老师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MPA(公共管理):行政管理学-武汉科技大学
复试科目的参考书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综合素质面试
(1)在41401会议室候考。
(2)考生进入面试现场,随机抽题、回答。
(3)复试专家结合专业方向提问,考生回答。
3.外语能力测试
包括:(1)英语能力笔试。(2)英语口语测试:考生用外语对个人情况进行简短介绍,3分钟;复试专家用英语进行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体检
由校医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3月24日—3月25日。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内容形式地点3月24日8:30-15:00考生按《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要求》持相关材料报到;缴纳复试费100元。黄家湖校区教四楼五楼415173月24日考生到校医院领去体检表(贴照片)体检(不要求空腹)黄家湖校区校医院3月25日上午8:00-8:40外语能力测试笔试黄家湖校区41401会议室3月25日上午8:40-10:40专业课测试笔试黄家湖校区41401会议室3月25日上午10:50-结束外语能力口语测试面试黄家湖校区41401会议室3月25日13:30-结束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黄家湖校区41501(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41515(科学技术哲学专业)41508(MPA)3月25日11:00-13: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41505
五、成绩核算
1.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奖助政策
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执行。
七、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学制::三年;学费:8000元/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 学制:三年;学费:13000元/年-武汉科技大学
八、其他事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黄家湖校区教四楼五楼41517。联系电话68893331
2.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经过复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网址: http://my.***.cn/),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接受学生质疑。
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学制:三年;学费:13000元生/年。-武汉科技大学
七、复试需准备的资料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带纸质版,电子版传至中心邮箱:@***;
方法:①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②点击学历查询;③点击零散查询;④输入相关信息;⑤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
2、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学历相关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4、交个人免冠一寸、两寸照片2张(不含所交资料中需要贴的照片);
5、填写《武汉科技大学MPA复试学员情况登记表》(贴照片)(见附件2);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
7、“复试费”人民币100元(现金缴费);
8、调剂考生及自愿调整录取类别的考生需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录取类别调剂申请表》(见附件5)。
9、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贴照片)
八、其他事宜
1、凡资料不全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需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复试当天请勿遗漏中心所需复试资料。
3、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第一时间在中心网站公布(网址:http://mpa.***.cn/),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接受学生申诉。
4、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栏》。
公共管理专业:①行政管理:政治学原理-武汉科技大学
②社会保障:政经经济学教程
(2)马克思主义法学专业: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3)经济统计学专业:应用经济统计学
复试科目的参考书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综合素质面试(以下部分仅供参考)
(1)考生随机抽题,在指定区域候考准备,准备时间3分钟。
(2)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对自己抽到的面试问题进行回答。
(3)复试专家结合专业方向提问,考生做出回答。
3、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笔试和外语口语测试,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英语能力笔试。
(2)英语口语测试:考生用外语对个人情况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3分钟;
复试专家用英语进行提问,考生用英语作答。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3月24日~3月25日。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内容形式地点3月24日(周六)8:00-8:40考生持资格审查材料报到;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200元)412063月24日(周六)考生持《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体检表》(贴照片)体检(不要求空腹)黄家湖校区校医院3月24日上午9:00-11:00专业课测试笔试11206教室3月24日下午14:00-结束外语能力口语测试面试41206教室3月24日上午14:10-结束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41205(公管管理)41208(经济统计学)41210(法学)
注: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8:30-10:30;上午10:40-12:40 地点:41203(多功能厅)
五、成绩核算
1、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奖助政策
详见2018年武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说明。
七、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法学、经济统计学、公共管理专业
学制::三年;学费:8000元/年。
八、其他事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武汉市黄家湖校区,电话68893239。
2、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202.114.255.64:8001/default.html),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接受学生申诉。
文法与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 3月20 日
报考专业:125200公共管理-武汉大学
“备用信息1”必须注明:MPA1班、MPA2班、MPA3班之一。
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n)。
七、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初试及复试
(一) 初试
时间地点:2018年12月(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科目: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n/)相关通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9年3月- 4月
具体安排见MPA中心网站(http://www.pspa.***.cn/mpa/)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学院(http://www.pspa.***.cn/mpa/)通知为准。复试科目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体检和调剂复试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复试分数线。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所有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即委托培养)。
正式录取前需政审合格,并签订三方协议(单位、学校、个人)。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为:定向!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一、学费标准
学费按两年收取:MPA1班:2.75万元/人·年;
MPA2班:3.6万元/人·年;
MPA3班:3.4万元/人·年。
说明:学费可能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二、有关情况说明
1.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研究生院和M A教育中心为相关招生政策解释机构。
3.本简章未经事宜,见《武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公共管理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公共管理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2门,为全国联考。
-公共管理学-华中科技大学
一.公共管理学概论
公共管理的涵义;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学科特征及研究途径;公共管理学范式的转变;
新公共管理;公共管理学在中国的发展。
二.公共管理职能
公共管理职能的基本内涵、构成、历史沿革;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及其限度、政府失败的防范及纠正。
三.公共组织
公共组织的结构与特征;官僚制的特征及其困境,公共组织变革的方向与途径。
四.政府
政府的含义与性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间关系;治理理论。
五.非营利组织
非营利组织的含义与特征;非营利组织的作用;非营利组织的运行机制;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关系。
六.公共政策
公共政策的涵义与基本性质;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公共政策设计、执行与评估。
新公共管理概述-华中农业大学
新公共管理的模式:2.
3.政府再造的内涵与背景
***型政府的基本理念
***型政府的实施策略及其限制
***型政府与政府再造实践
参考书:①《公共管理学》,王德高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②《公共管理学》(修订版),张成福、党秀云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专业学位教育:公共管理硕士(MPA)-湖北大学
省级重点学科:★:行政管理
校级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普通本科专业: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类城市管理、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
公共管理学 9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852 翻译与写作 94
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公共管理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一、考试目的
《公共管理学》考试是为招收学术型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考试的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学术型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和培养潜能。要求考生比较全面地掌握公共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及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沿革;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运用公共管理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
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
1.公共管理的内涵,公共管理学与管理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的区别联系,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理论创新;
2.公共管理理论的产生与发展,从行政学理论到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3.公共管理的客体,公共物品的涵义与类型,公共物品的供给及供给方式;
4.公共管理的职能,公共管理的职能方式,公共管理职能的转变;公共管理职能的多种实现形式,公共管理职能市场化与社会化;
5.公共管理的主体。公共组织的类型与作用,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一般理论和实践。中国的非政府公共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涉外社会组织等各自的特征及作用;
6.公共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政府对各类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管理;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各类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内部管理体制;
7.公共组织的领导和领导者,公共组织的领导方式;公共人力资源的分类管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与传统人事行政管理的区别;西方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中国的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社会组织中的志愿者管理;
8.公共政策的特征与分类,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与评估,公共政策的监控;
9.公共管理的方法和工具。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信息化管理,应急管理等;
10.公共管理的改革。西方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
852翻译与写作
《翻译与写作》是为招收区域与国别专业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合理并有效地测试考生外语(特指俄语和法语,下同)翻译与写作能力。评价标准是我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大纲规定毕业生应达到的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强的文字材料理解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外语与汉语双向翻译能力。《翻译与写作》考试大纲参照全国外语专业教学大纲八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目标
本考试大纲旨在为《翻译与写作》课程的考试内容、方式、题型等制定标准,规范各项评价指标,其考试结果将为外国语学院区域与国别专业录取硕士研究生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本考试为常规模式参照性选拔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外语写作能力及外语与汉语互译能力。
二、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闭卷笔试,由翻译和写作两部分组成,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三、考查范围
1、翻译共两题,第一题外译汉,时间为60分钟,单词为250-350;第二题汉译外,时间为60分钟,字数为200-300,要求译文忠实原文,无明显误译,漏译;译文通顺,用词准确,表达连贯,无明显语法错误。本题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有一定的翻译理论基础,并在翻译理论指导下使用正确的策略与方法实现一般题材和一般难度文本的汉外互译,同时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来再现原文本中的文化元素。
2、写作共两题,第一题为记叙文写作,时间为30分钟,字数为200-300,要求紧扣题目,内容简洁,语言流畅,情感充沛,;第二题为议论文写作,时间为30分钟,字数为200-300,要求主题鲜明,语句通顺,内容充实,逻辑性强。本题主要测试考生对语言的准确性、逻辑性、表现力、情感性、简洁性以及叙述方式的掌握。
《翻译与写作》测试题型构成说明
分类具体内容题型题数计分翻译外译汉主观题150汉译外主观题150写作记叙文主观题125议论文主观题125合计 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