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在招生网公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网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于5月17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发送到指定邮箱szxyzjc@***(成绩复核申请必须留有手机号码),由我校汇总进行核查,逾期不予核查。考试成绩复核仅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会电话通知本人,反之则不予反馈。5月21日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放弃我校预录取资格的,请及时主动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电话:0557-2875361。
5月28日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送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及入学报到时间另行规定。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宿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1.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

学校概况宿州学院是安徽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宿州市,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2009年获批为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并顺利通过验收,2015年成功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学校创业学院获批为安徽省首批省级创业学院。学校校园占地1146亩,设有15个二级学院,57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经、艺、教七

后期递补录取由于今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存在考生报考多所高校的情况,在我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中,可能存在既被我校录取,同时又被其他高校录取的情况。在我校专升本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凡自愿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尽快与我校招生就业处取得联系,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联系电话:0557-,联系人:郭老师。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均视同认可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录取

招生监督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投诉,投诉电话:0557-。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宿州学院普通本科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我校原有18名考生获专升本免试录取资格,由于李泉等9位同学提出自愿放弃免试录取资格,现免试录取9人。在我校公布考试成绩期间,胡雪萍等3位考生在达到录取分数线(参考线)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向我校提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同意取消其专升本拟录取资格。基于上述情况,结合《宿州学院2018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中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现将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公示如下:专业名称录取分数线

招生对象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大学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的退役士兵,且为当年安徽省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

招生计划及编制原则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8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发〔2017〕201号)文件要求,根据我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以及生源状况,编制如下招生计划。

考生成绩复核结果5月18日,在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的监督下,招生就业处组织相关二级学院专业教师对考生的成绩复核申请逐一进行复查。经复查,所有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均正确无误。

5.成绩查询5月15日,在招生网公布考试成绩供考生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登陆我校招生网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于5月17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发送到指定邮箱szxyzjc@(成绩复核申请必须留有手机号码),由我校汇总进行核查,逾期不予核查。考试成绩复核仅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会电话通知本人,反之则不予反馈。5月21日将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