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平行志愿)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1:学院将申请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对报名费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审核合格并已缴纳报名费者,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2: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1: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本人应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禁止他们替代;

(二)网上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1:按照专业为单位的原则,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含考生总成绩)上传至学院官方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2: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与学院取得联系或申请复查,学院将认真受理考生复查申请,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向考生反馈。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一):招生范围:面向吉林省,招收已参加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已参加吉林省2015年对口升学统一考试报名的应届、往届中职毕业生。(二):报名条件:1.具有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2.要求考生参加2015年吉林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

(三)考生确认报考信息,领取准考证1:经审核合格的考生本人应到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禁止他们替代;2:考生须出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及证明均为无效证件);3:考生现场核对报考信息和缴纳报名费情况,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4:考生凭确认表,银行缴费汇款凭条领取《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5:考生查验考场。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考生按所选报名点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3、考生现场核对报考信息和缴纳报名费情况,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

3:考生现场核对报考信息和缴纳报名费情况,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