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23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2.4月7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
3.4月8日至9日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
4.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信息;
5.对审查合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签名后留存);
6.收取考生的考试费;
7.发放《准考证》(考生也可以自行在网上打印)。

(五)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8:00至27日17:30

(七)报名资格的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招生学校在考生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时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对达到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再做进一步的审查,必要时可提请相关部门协助核查。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

录取工作招生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各招生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为各招生学校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各招生学校在其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

5.对审查合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签名后留存);

(一)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符合录取相关条件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016年9月才可入学就读)。3.户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三)报名程序1.考生在3月16日8:00至20日17:30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进入“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2.考生在4月8日至9日到报考学校指定的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报名点对报名材料的审查。3.缴纳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5.在校二年级学生证明(在读二年级考生提交);6.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8.单位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9.获奖证书等材

2.4月7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

(六)招生学校报名工作程序1.3月23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2.4月7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前的准备工作;3.4月8日至9日受理和审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户口簿、毕业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人的姓名;4.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信息;5.对审查合格的考生,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