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音乐类、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五)学业奖学金。经费来源于省财政拨款及学校自筹,具体方案待国家与广东省相关文件正式出台后制定。

6、4月19日,招就处在本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4、9月29日学院到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给考生补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保送生名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核准、办理录取手续后,由我校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南方医科大学委托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南方医科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为拓宽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的渠道,鼓励和吸引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全面、培养潜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4年保送生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

3.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7.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有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3、我校收到各省(区、市)招办寄发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十)正式录取通知书在收到生源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一周内寄至各位新生。